好消息!好消息!国家将进一步加大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力度,企业退税将进一步获得优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两份公告,进一步减免了中小微企业与六大行业的增值税税负,让企业的发展获得更为长足的提升。
那具体有哪些限制与改动呢?让我们来看一看!
适用范围
1、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划型标准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2、适格的六大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含个体工商户)。
留抵退税基本政策
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按照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孰小的原则确定可退存量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6个行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上述留抵退税政策。
留抵退税条件
1、纳税信用登记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留抵退税计算公式
1、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2、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行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