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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动报酬还有这种骚操作?往往可能...

禄鸣 2022-10-21

最近,有很多企业采用分拆支付劳动报酬,结果导致该部支出无法进行税前扣除,增加了很多企业成本。

有的小伙伴可能不明白:什么叫做分拆支付劳动报酬?

具体就是企业采取分期多次向个人支付劳动报酬,每次支付的金额采用固定小额,最终完成支付。

这种支付方式合法合规吗?是否存在一些隐藏的涉税风险呢?今天我们就好好盘一盘!

分拆支付劳务报酬存在税务风险!

风险一: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核定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采用分拆支付劳动报酬,无非是想利用税法中“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可以不取得发票就可税前扣除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等的规定:

虽然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已经满足了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深圳市为500元)小额的标准,但对于如何认定“零星”交易,目前税法并没有具体的次数标准。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在核查时,认定该项业务不属于“小额零星业务”,则该笔支出在没有发票的前提下就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如果企业想采用此种支付方法,建议提前和当地税务局做好沟通

风险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对企业来说,如果采用此种支付方式,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70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在30天内连续收到同一笔劳动报酬,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性收入,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报酬总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以每次支付数额进行申报。

其实大多数时候企业采取分拆支付劳动报酬也属于无奈之举:如果支付劳动报酬能够及时获取发票进行税前扣除,同时劳动报酬代扣代缴工作也能及时完成,谁还会采取这种骚操作呢?

针对这个问题,禄鸣提出了高效便捷的企业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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