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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也要交税?多国开征数字税,互联网巨头反垄断的“紧箍咒”来了!

禄鸣 2021-04-19

 

 

 

​​如今,移动互联网可以说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随之兴起的诸如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就拿移动支付为例,我们不论是网上购物还是线下购物,一部手机就能轻松付款,极大的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超过99%的中国网民通过手机端上网,中国已经在移动互联时代成为全球移动支付第一大市场,移动支付用户的规模、交易规模、渗透率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数字货币应运而生。今年“两会”期间,数字货币成为多个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的热词。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将数字人民币的试点应用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纲要。

 

这时可能就会有人问,数字人民币和我们常用的微信支付、支付宝不是一个类型吗?

 

当然不是!

 

 

数字人民币——数字经济下的产物

 

数字人民币作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与现金拥有同等价值,不仅可以像现金一样流通,还可以提高对资金流动的监管能力。

 

本质上,二者是没有可比性的。借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数字人民币是“钱”相当于“电子钱”,而微信,支付宝是装钱的“钱包”,在实际支付中,两种方式体验差异并不大。

 

数字人民币采取的可控匿名机制使得人民银行掌握全量信息,可以利用技术分析交易数据和资金流向,防范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另外,数字人民币也将进一步提高电子支付的效率和普及度,不收手续费,实时到账,并且不需要连接网络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进行移动支付,有助于提高商户资金周转效率。

 

目前数字人民币在我国多个地区开展试点,具有更多功能性的数字人民币对于企业公司都是有利好的事。

 

实际上,数字经济时代,人们的关注点不仅仅是数字人民币,还有一个备受讨论的话题,那就是数字税。

 

数字经济衍生出的数字税

 

同样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产物,数字税主要面向的是互联网企业。

 

传统的国际税收原则是“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对利润征税”,一般也可以叫“属地原则”。而数字税的征收是对全球公认税收原则的彻底颠覆,与许多公司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同,数字税是以企业提供这些数字服务的收入而非净所得为应纳税额。

 

去年4月,英国政府宣布对谷歌、亚马逊、Facebook征收2%的数字税,近日,法国也宣布正式向美国互联网企业征收数字税。

 

除此之外,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泰国等国有关数字税的实践也不少,主要是针对跨国的互联网科技巨头。

 

 

为何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征收数字税?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报告《全球数字经济新图景(2020年)——大变局下的可持续发展新动能》显示,全球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地位持续提升,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由2018年的40.3%增长至2019年的41.5%,提升1.2个百分点。

 

从数据中就可以看出,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的贡献在不断加强有获利,那么征税也是必然的。况且,不论是数字产品还是数字服务,既然具备产品和服务属性就应该纳税。

 

但是目前,互联网企业或是数字型平台企业,收益与付出并不对等,数字税就是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壮大,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在加剧而产生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快速成长,带来可观的税收收入,但这些税收其实是分散在全球或全国的购买者、使用者提供的,这会带来税收分配的问题。

 

简单来说,互联网公司通过线上销售或是提供娱乐、影视、社交等服务,抑或是通过投放数字广告,获得巨额盈利,并不需要在一个地方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就能覆盖当地用户,赚了钱却没有对地方带来税收收入,这也是数字税开征的原因之一。

 

 

数字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从近期世界各国对于数字税征收的举措,不难看出数字税已经渐成趋势。这对于我国互联网企业有什么影响呢?

 

在我国也会面临数字经济不断壮大之下对传统产业所带来冲击的问题,这也会造成地区间的税收不均衡,各国都在积极探讨推进数字税进程,我国也在摸索建立基于数字化的新税制,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况且,我国大型的互联网企业例如腾讯、阿里、百度、美团、字节跳动,虽然积极进军海外市场,但是其主要市场还是在国内,客户群体主要也是国内用户,因此客户所在地与经营所在地基本一致,而其涉及数字税的业务主要是通信服务、移动支付等,我国对于传统通信服务业务、制造业数字化、移动支付这类已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这与数字税的征收有部分重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经所财经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淑翠就表示,对于数字税涉及的数据财产权、国家数据主权等尚缺乏法律支撑,基于这些因素,数字经济衍生出的大量虚拟数字化产品和跨境数字服务等未纳入税收征管体系,难以征税,导致税收流失风险。

 

所以说,如何解决跨区域税收分配等问题,都尚需时日,短时间内难以开征数字税。

 

从短期来看,我国目前尚未效仿欧盟推行数字税,但会以“数字税”为契机优化中国税制设计。也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所说的:“摸索建立新税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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